行业资讯 分类
雷竞技事发安溪:被宠物狗咬伤男孩常做噩梦 主人承担责任

  日前,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内发生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饲养宠物,主人要尽到什么法律责任?近日,安溪法院就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不无启发意义。

  今年7月份,家住安溪的13岁男孩小楷(化名)到楼下跑步。跑步途中,刘某的狗突然蹿出来,扑向小楷,咬向他的右侧腰部。突如其来的变故,导致小楷被咬伤并摔倒在地。

  小楷被狗咬伤后,母亲阿芬(化名)立即将他送至医院检查、就诊。医院为他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事后,小楷因被狗咬伤后产生心理阴影,半夜经常做噩梦被吓醒。为此,阿芬要求刘某承担侵权责任。刘某却振振有词地说,其饲养的宠物不会咬人,因此拒绝支付小楷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多次协商无果后,阿芬于今年8月向安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林建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到庭调解。

  林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辩主张,从双方立场和困难,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通过法理上耐心释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相关规定及赔偿标准;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对未成年人多一些理解与关爱,不要让纠纷持续雷竞技,给孩子身心、学业和生活造成太大负担。

  经过法官用心用情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抛下成见、握手言和。刘某当场支付阿芬1600元费用,阿芬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存在动物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不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饲养人或管理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知悉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要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严格约束养宠行为,不养禁养犬种,携带犬只外出时,使用犬绳、犬链等工具对犬只进行适当控制,避开人群聚集地,认真履行管理和看护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雷竞技。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主管单位: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晋江市委宣传部 晋江经济报社

  地址:福建晋江梅岭长兴路619号报业大厦17楼合作本网法律顾问: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律师:汪卫东雷竞技、苏凯屏(未经晋江新闻网授权,擅自引用本网信息,将面对法律行动)

Copyright © 2012-2024 开运体育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