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宠物领域现实情况,我国的养宠家庭逐渐增多,宠物的种类也颇为繁杂,个人根据喜好宠养成了不同的动物。但目前普遍被国人宠养的多为狗和猫,也就是被国人广为称颂的伴侣动物。猫的可爱,狗的忠诚与服从成了人们把它们选作宠物的主要因素。而猫和狗在经过漫长的进化演变,再加以人类的安排,已经彻底脱离了自然界的生物范畴,而是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雷竞技。不少的狗狗作为工作犬为人类服务,而猫则凭其可爱、好奇的天性为人们所喜爱。
但不和谐的是,近年来,不文明养犬及狗伤人、狂犬病等威胁人类生命安全,流浪狗衍生出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深深地困扰着国人。遗弃虐待猫犬雷竞技、无序繁殖,尤其是偷盗、毒杀、诱捕家养或流浪犬猫进行的非法猫狗肉交易的日益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正常社会发展进程。为了有序规范养宠领域健康发展秩序,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法规,但针对目前养宠的无序化和养宠人的缺文明之极端化,面对全国整体,这些规范不一的地方法规无异于杯水车薪,完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现在真的是到了不得不对养宠立法的时候了。
第一,宠物问题已经涉及我国的国计民生,,影响了社会安全和稳定。例如,狗咬人事件、养犬群体和不养犬群体的对峙以及偷盗毒杀形成的猫狗肉产业链引发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极端爱狗人士对人类道德层面的冲击,甚至以爱心名义的违法犯罪。有鉴于此,,宠物的特殊性要求,必须要得到更多的、统一的法律规范。
第二,借鉴已经走过的经济改革之路,有针对性的吸收国外能够为我所用的部分,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养宠立法之路,同时也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其实,动物立法的世界史已有两百余年,其中包括基于宠物的特殊性而制定的规则。一般国家对猫狗的饲养有严格的要求,目的在于防止咬人和扰民,防止因无法可依,导致社会矛盾的大量发生,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
第三,宠物立法是完善我国动物立法体系和反暴力法律体系的需要。纵观我国已经存在的动物立法,重点是保护野生动物及分类中的经济、实验、娱乐等领域的特定动物,却唯独宠物只有地方层面的限制法或管理法。使得养宠领域,近乎于无序化,而正是宠物领域的这一现状,因缺少统一法律的严格制约,才引发了部分缺文明、少素质,极端爱心人士的大量涌现。同时,残暴虐杀,以虐取乐的行为层出不穷。为此,应当尽快制定宠物法,完善我国的动物立法体系,并为地方立法提供统一原则和基本规范雷竞技。同时,在规范文明养宠的同时,打击非人性化虐待行为,而制约虐待的本质是暴力,反虐待动物法也是反暴力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宠物立法已刻不容缓,非如此不足以推动国家文明建设进程,不足以制止阻碍文明进程的行为,不足以制止以宠为上刻压人权的行为,不足以严厉打击养宠领域的严重违法犯罪。在此提醒广大养宠人不要以一已之私,干扰他人和危害社会,做到文明养宠和以法为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